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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域开启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新模式!小编带你读懂→
【信息来源: 市政务办】 【信息时间: 2024- 09- 30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

尽早实现项目早落地、早竣工、早投产

我市全面开启“分期验收”新模式

市建设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自规局

3部门共同印发

《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实施方案(试行)》

那么,何为“分期验收”?

具体实施范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流程是什么?


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

新模式 

小编带你读懂


01 总体目标


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风险有效防范的前提下,对建设项目中已满足生产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先行完成质监、规划、消防、档案、竣备等分期验收。


02实施范围


办理了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涉及多个单位工程;或者办理多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只涉及一张施工许可证的多个单位工程;其项下新建、改建、扩建的企业投资工业类建筑工程项目(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类产业项目,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项目,标准厂房以及小微产业园除外)。


03基本条件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分期验收申请,经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必要性、技术性、安全性和可行性研究确认后,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实施分期验收。


01 分期竣工验收实施方案可行。分期竣工验收总数不得超过3次,首次分期验收(含规划核实)原则上用地不少于2公顷(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


02 专项验收技术标准满足要求。申请分期验收的单位工程已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具备独立使用功能,已组织完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自验并形成相应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技术资料符合工程档案分期验收要求。


03 相关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完备。申请分期验收的单位工程各类管线设施要与城市公共管网连接,具备相关使用条件。涉及室外工程、公共部位、设施等已具备使用功能。


04 有关生产和施工安全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分期验收的区域与尚未竣工验收的施工区域之间要有安全防护硬隔离措施,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界面清晰。


04实施流程


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分期验收申请(申请表详见文后二维码),按照“一窗受理、联合查验、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联合验收模式开展。


(一)前期服务。建设部门依托“浙里建”系统及时获取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依据申请条件对拟实施分期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指导工作。


(二)申请受理。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建设部门向各相关部门发起征求意见并推送相关材料。


(三)现场验收。受理分期验收申请后,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现场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整改意见之日起尽快完成整改。


(四)审批办结。现场验收(或复验)通过后,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出具验收意见。建设部门依据各相关部门出具的分期验收意见,办理分期验收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分期验收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咨询电话:0572-2368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