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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湖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关于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信息时间: 2024- 05- 31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814日至12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开展了巡察。20241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党组专题研究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认真做好问题认领、对照检查,办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党组对照巡察反映的问题,将整改任务分解至各处室、事业单位,做到整改内容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三是突出持续整改。各责任领导与责任处室、事业单位逐个研究分析问题,细化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配套、可靠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1人),提醒谈话9人;建立完善制度13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改革学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化“3+X”改革总体框架,制定2024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要点》,班子成员根据岗位分工,分别认领6个改革调研课题。

(二)细化改革项目落地。突出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关键一招作用,研究提出13项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攻坚项目,迭代15项基层首创改革清单,构建一二四五改革推进体系。

(三)深入推动重大改革。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等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制定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工作要点》,定期召开营商环境月例会,加强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协调推进,巩固深化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试点经验。

(四)统筹推进改革试点。明确试点工作分管领导,对系统内获批试点在册情况开展排摸调研,大力推进正在建设的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绿色低碳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等2个试点,积极争取国家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试点。对省级重点试点建设进行统筹调度、专项跟踪、督察指导。

二、关于“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集体议事规则。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室务会议议事规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研究审议国研中心湖州基地、全面深化改革、生态文明建设、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等重大事项。

(二)强化党章党纪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加强对党代表选举、党组织换届和委员补选等工作的组织领导,事前严密制定方案,确保党代表选举、党组织换届和委员补选等工作风清气正。

(三)深化执行民主集中制。市政务办成立注销清算小组,完成市招投标协会聘用人员劳动关系解除、协会固定资产和结存资金的处置、清算审计报告和清算工作报告。修订完善《市政务办制度汇编》,构建党组会审议事项跟踪督促工作体系。

(四)健全机关内部管理。修订完善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实施细则》,并经室务会议、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明确在全办实施的机关党建、日常管理等制度,必须由职能处室认真制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室务会议、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集中讨论决策后方可执行落地。

三、关于“履职尽责推动改革发展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改革成果应用。迭代完善体卫融合平台,现已上线浙里办APP、浙里办微信小程序、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及时下架单用途预付卡消费预警及投诉处置系统等无效应用,全面开展指尖上的APP”整治,切实做好低效应用关停整改、优化提升。

(二)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学习《浙江省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文件精神,配套出台《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审核规则(试行)》,全面提升自身依法行政意识,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三)抓实招投标监管工作。全面开展项目复查核查工作,健全完善招标文件会审机制,出台《湖州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审核规则》《关于落实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智慧监管系统建设。

(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加强与省政务服务2.0系统对接,不断完善终端系统,新增市民卡登录、企业用工需求,我的人社、市民卡补登、读者证开通、海关原产地证书等功能。加大自助服务终端推广宣传力度,鼓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办事群众使用自助服务终端,提升服务感知度、满意度。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修订《市委改革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学习计划开展自查自纠和交流研讨。

(二)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湖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湖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检查、约谈和问责实施细则》等文件集中学习,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处室、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三)筑牢信息网络阵地。加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信息账号的管理,要求中介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业主)严格落实责任到人,并签署网络安全信息承诺书。实行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文件V3.0版,加强信息安全检查。明确限额以下招标项目公告审核流程。进一步优化交易系统运维商信息系统黄敏反错检测功能。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领导责任意识。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主要领导带头作出承诺和定目标、提要求,其他班子成员依次作出承诺。及时汇总收集党中央、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向室务会议、党组会议提出传达学习建议,确保文件精神传达到位。

(二)强化党风廉政工作。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室务会议、党组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深化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学习《中共湖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的通知》,确保室务会议、党组会议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职能处室知责明责、履职尽责。

(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将风险排查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明确领导责任、分管责任、处室责任、具体责任,并对每个风险点的不同风险表现形式逐一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有效落实。将各处室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六、关于“廉政风险防范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经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市政务办《财务管理制度》《党组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协议跟踪管理,规范经费审批流程。明确招标文件保证金退还流程、退还时间和办理退款需提供的资料,健全各类交易平台定期开展保证金清退检查制度。

(二)及时处置无形资产。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明确无形资产的界定,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已停用的全国统一行政处罚系统软件3项系统软件相关资产处置流程,待机构改革后完成剩余流程。

(三)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调整市政务办采购小组,规范内部管理监督,保证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操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无漏洞。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所有采购事项必须严格按程序执行,凡是2万元以上项目必须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大额资金须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优化财务预算调整,制定全年采购计划,增强全年财务支出的计划性,在单位内部设立意见箱,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杜绝各类形式主义情形。

(二)强化干部廉政教育。认真学习《湖州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常态化落实室务会议第一议题、党纪学习教育一刻钟,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提升廉政教育的实效性和影响力。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分别层层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三)科学编制经费预算。按照按需配发、节约为主的原则,制定《市政务办工作服减配方案》,健全精细化管理预算编制等工作机制,加强财经纪律、财务知识的培训指导,最大限度节约各类财政经费。

八、关于“党建基础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党内重要法规。严格落实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各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基本制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将重要党内法规学习情况纳入专项检查范围,推进重要党内法规学习成为常态。

(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党支部每月如实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直属机关党委每季度向所属党支部下发提醒,党支部每季度向机关党总支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

(三)严肃组织生活纪律。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直属机关党委及时对各组织生活会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组织会前学习、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不深刻、不落实的,责令重新召开。

(四)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将分管领导抓党建工作纳入“一岗双责”责任,作为“年初承诺”的重要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为基层党员讲党课、“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推进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九、关于“发展党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明确支部组织委员为入党志愿书填写第一责任人,由支部书记复核、机关党总支组织委员审查、专职副书记复查。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复核、审查、复查签字备案制度,并存入党员发展资料,强化责任落实,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二)规范入党表决程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严格执行入党表决程序,对同时发展多个多个党员的情况,采用逐一讨论进行表决,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党员发展程序合规。

(三)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通过公开招录、交流调动,对干部的学历、专业、综合素质等方面严格筛选考察,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学历、履历结构。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分别实施青蓝计划·导师帮带机制、桃李思享会导师帮带制,促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

(四)规范选拔任用程序。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工作政策业务问题》等文件制度,严明凡提四必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准确度。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五)完善干部档案管理。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核对确认。健全干部档案审核机制,加强干部档案日常管理,设置档案管理工作AB岗,实行档案制作归档复核制,严格调档查阅流程。

下一步,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统筹协作,巩固提升整改实效。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逐条对照四张清单,对照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按照既定时限和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落实到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坚持立行立改、绝不回避,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强化建章立制,着力推动长治长效。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推进办法,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验收销号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反馈问题改深改实,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以巡察整改健全机制建设,堵塞制度漏洞,优化工作办法,着力在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机关效能、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下功夫,在当下改长久立中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三是强化成果转化,持续赋能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有机融入到机关日常工作,将巡察整改标准落实贯穿到全面深化改革、生态文明建设、营商环境改革、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始终,着力推动干部敢为、基层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精神在湖州大地蔚然成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578900(市委改革办)、2220006(市政务办);邮政信箱:湖州市市委改革办综合处、湖州市政务办综合处,邮政编码:313000;电子邮箱:hzszwb@huzhou.gov.cn(市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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