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5291/2025-00024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政务函〔2025〕1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市建设局:
李季代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53号建议)已收悉,针对建议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及建议,结合职责分工,经研究,我办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着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域一体”改革,大力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破除招标投标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着力消除交易壁垒。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七个不准”,长期设立招投标线索征集专门渠道,建立健全面向社会长期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隐性壁垒线索制度,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二是深化“评定分离”改革。确保招标人遵循科学和民主的决策原则,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及决策约束机制,以优胜劣汰的方式选定中标者,以履约能力和企业实力为定标要素,减少主观投票和决策的权重。加强对实施“评定分离”项目的后续评估,特别关注制度的公正性,以及领导干部在定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干预和违法行为,以确保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三是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的同时,严格落实招投标领域“七个不准”和履约管理责任、全面统一执行示范文本和信用评价管理、优化评标方法和加强评标报告审查等举措。畅通异议渠道,在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中公布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在法定时限内答复和处理异议,积极引导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按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四是加强招投标政策宣贯。专业为全市民营企业提供招投标业务培训和法制宣传,让与招投标项目有关的各类主体能及时了解招投标政策,帮助企业降低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合规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联系人:史兢 联系电话:0572-2220058)
湖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