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就业创业
毕业后暂时没找到工作?
想要提升就业能力?
想要积累实践经验?
想要寻找自己的成长赛道?
快来参加就业见习吧!
近期,为提升就业见习便捷度,省人力社保厅在“浙里就业创业”开通就业见习岗位线上报名功能,实现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与见习基地“云端对接”。快来一起看看怎么报名吧!
一 服务介绍
1 见习岗位查询
打开“浙里就业创业”,点击“见习岗位查询”,按所属辖区、岗位类别等筛选见习岗位,也可通过单位名称或岗位名称进行搜索。
2 见习岗位报名
点击岗位可进入详情页面,查看专业要求、学历要求、见习内容等具体信息,点击下方“岗位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见习基地将收到报名信息。
3 报名结果查询
见习基地收到报名信息后,审核并在线反馈报名结果,报名结果将第一时间以短信形式通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也可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报名结果查询”查看。
报名成功后,见习基地将与报名人员进一步交流确定见习意向。达成见习意向的,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按协议开展就业见习。
二 服务路径
可通过“浙里办”微信公众号
底部菜单“常用服务”中的
“查找服务”搜索进入。
温馨提示
此外,通过
“浙里办”APP或
“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
搜索“浙里就业创业”,
也可使用服务。
三 就业见习政策小贴士
1 什么是见习就业?
就业见习是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根据本人意愿,到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就业准备活动。
2 哪些人可参加就业见习?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
2.年龄在16-24周岁的登记失业青年。
3 就业见习期间的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缴纳综合商业保险或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人力社保部门按规定为见习基地落实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