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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许可证统一由市级建设部门核发啦
【信息来源: 市政务办】 【信息时间: 2024- 07- 12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浙江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经营许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原先分别由市级和各区县建设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含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现统一由设区市燃气主管部门(即市建设局)负责核发。

      小编整理了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一起来看看吧。

一 所需材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管道燃气)核发、延续

1.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资料。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5.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    

6.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7.气源合同、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8.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资料或租赁协议。    

9.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表。

10.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申请延续需提供)   

(二)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   

1.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5.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6.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    

7.气源合同。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8.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材料。    

9.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表。

10.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申请延续需提供)  

二 操作流程

01网上办:

企业注册法人账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已拥有法人账号的企业直接登录)→搜索“燃气经营许可”→选择相关办理业务→选择浙江省湖州市→直接点击确定→点击在线办理→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    

02掌上办:

下载安装“浙里办”APP→注册法人账号并登录→搜索“燃气经营许证”→选择相关办理业务→“办事地点”选择浙江省湖州市→选择在线办理→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 温馨提示

1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后取得的许可证自2023年9月23日起,有效期限不得超过3年。

2 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发证部门报送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3 市建设局服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楼建设窗口。

咨询电话:

  湖州市建设局       0572-2155105、2368313

  吴兴区建设局       0572-2595985

  南浔区建设局       0572-3080128

  德清县建设局       0572-8068182

  长兴县建设局       0572-6045234

  安吉县建设局       0572-5037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