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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护苗”,撑起儿童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信息来源: 市政务办】 【信息时间: 2024- 06- 27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立足现在、守护未来、呵护希望的伟大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基本遵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做好新时代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浙里办”“浙里护苗”服务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聚焦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同时面向省内未成年人、家长及社会热心人士,提供“我要求助”“我要报告”“关爱帮扶”等功能模块,不断丰富服务场景,打造地方特色专区。


 服务上线以来,累计开展探访12000余次,形成服务流程闭环化、服务体系网络化、资源链接高效化的“一站式”儿童服务综合平台,助力儿童健康成长。


服务介绍

困境儿童、孤儿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申请

困境儿童、孤儿及其监护人或其他热心人士,可通过“办事事项”在线申请。在线申请后由区县民政部门核查,按政策规定对孤儿、困境儿童等落实分类保障。



我要求助


未成年人遇到生活困难、心理或生理问题等,不知如何寻求帮助,可通过“我要求助”发起在线求助申请,由区县民政部门核查,为其提供帮助。


关爱帮扶


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或其他热心人士可进入“关爱帮扶”查看已发布的帮扶项目,提出对接需求,社会组织审核通过后予以帮扶,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三方协同帮扶模式。



探访关爱


  儿童主任通过“探访关爱”接收日常探访和预警探访任务,对辖区内的儿童开展探访服务,详细了解儿童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有需求的儿童予以关爱帮扶,发挥精准帮扶作用,提高关爱保障水平。



其他服务

服务阵地

根据用户定位在地图上显示附近的未保中心、未保站、儿童之家等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机构,支持一键导航。同时以列表的形式展示未保服务机构,支持搜索查询功能。



我要报告


面临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或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上述不法侵害的社会公众,可通过“我要报告”进行举报。


 

服务路径


可通过“浙里办”微信公众号

底部菜单“常用服务”中的

“查找服务”搜索进入。


 

  温馨提示 

此外,通过

“浙里办”APP或

“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

搜索“浙里护苗”

也可使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