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济管理的实施意见》,将于2024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今天,小编先带大家了解下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条件、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调整内容。
01 申请条件有调整
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由原来的“含房屋居间、代理等房地产经纪行为”,调整为“含‘房地产经纪服务’等字样”。
02 从业人员有变化
调整前机构从业人员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持有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1人以上(含1人);
2.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2人以上(含2人);
3.湖州市经纪人考核优秀等级2人;
4.湖州市经纪人考核优秀等级1人和合格等级2人;
5.湖州市经纪人考核合格等级4人。
持有执业资格证明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执业资格证明包含: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经属地建设部门认可的《湖州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03表单信息有新增
1.在线填报时,申请表单“基本情况”中,新增了机构主要负责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3个必填项。
2.从业人员情况新增专业资格信息,并与从业资格证信息优化为可通过下拉框选择,方便企业填报。
04结果送达有优化
以前,备案结果需通过快递送达或机构人员前往服务窗口领取。现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启用电子证照。审批通过后,机构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办事更便捷。
温馨提醒
1.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备案后7日内,组织从业人员通过网签管理系统进行实名登记,获取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工作牌。
2.《湖州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需经属地建设部门审查、认可,未经属地建设部门认可的,无法用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
3.即日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不再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培训,相关经纪机构应鼓励从业人员加强学习,及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
4. 原《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中心城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等事项的通知》(湖建发〔2016〕266号)《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心城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事项的补充通知》(湖建发〔2018〕44号),自2024年5月1日起不再执行。
咨询电话
湖州市建设局 0572-2368313
南太湖新区建发局 0572-2702502
吴兴区建设局 0572-2595853
南浔区建设局 0572-3027538
德清县建设局 0572-8076627
长兴县建设局 0572-6237287
安吉县建设局 0572-5020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