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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实施工作协调部署会召开
【信息来源: 市政务办】 【信息时间: 2024- 04- 23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3月15日,我市召开《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实施工作协调部署会,市政府副秘书长沈志伟出席并讲话,市委改革办(生态文明办)常务副主任黄骆意主持会议。



市政府副秘书长沈志伟讲话

 

市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黄骆意主持

 

  会议总结全省《条例》宣贯视频部署会以来工作,协调部署我市《条例》宣贯下阶段任务,进一步动员各区县、部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为全面打响“企业最有感”营商环境特色品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市委改革办汇报《条例》学习宣贯实施工作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交流发言

 

市司法局交流发言


 

市人力社保局交流发言


 

市市场监管局交流发言

 


市政务办交流发言

 

市工商联交流发言


  会上,通报了我市《<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实施工作方案》情况,相关单位就实施方案交流讨论;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办、市工商联分别就《条例》学习宣贯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自2月23日全省宣贯部署会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会议精神,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我市《条例》宣贯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条例》宣贯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就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要以《条例》宣贯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抓好《条例》学习宣贯工作。要加快推动方案落实,各地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要全面开展学习培训,以“三支队伍”为重点对象开展学习宣传,确保全覆盖。要不断拓展宣传阵地,丰富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力量,依托政务服务,加强企业宣讲。要创新用活平台载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要全力抓好条例实施,纵深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持续优化提升政务、法治、市场、经济生态、人文五大环境,深入实施一批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各地各单位要重点把握时间节点,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切实加强合作。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健全创新支持体系,确保条例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