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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心无忧!医保中心启用短信提醒
【信息来源: 市委改革办】 【信息时间: 2023- 09- 13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为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欠费导致就医不便或医疗费不能报销等难题,市医保中心开通了医保欠费短信提醒业务,避免参保职工因欠费而中断医保。  

  


  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恢复正常缴费的,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通过银行协议扣款、线上平台自助缴费等方式按月向税务机关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特别提醒:


  1、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参保登记时如果没有登记手机号码或登记的手机号码发生变更的,可以登录“浙里办”APP“浙里医保”专区“我要参保”模块下的“职工信息变更模块”进行参保人员的信息变更登记。同时考虑到年龄较大参保群众,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就近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更新手机号码。


  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果发现自己存在欠缴记录,可以登录支付宝或微信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进入“浙江税务社保费缴费”小程序后进入办理页面按要求填入相关人员关信息后进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欠费的补缴。除了支付宝和微信APP,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通过浙里办、云闪付等APP以及相关商业银行、办税务服务厅等渠道进行职工医保费的欠费补缴业务,申报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


  下一步,湖州市医保局将持续优化医保短信提醒服务,进一步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知晓权,提高医保服务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