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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单方违约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吗?
【信息来源: 市委改革办】 【信息时间: 2023- 08- 22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持续深化“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市委改革办(政务办、公管办)结合部分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供招投标相关主体学习、参考,切实推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案情


  某幕墙工程专业施工项目顺利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招标,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招标人寄送了履约保函及施工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并正式进场施工,在此期间招标人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发函示意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收函后同意解除双方合同,但认为投标保证金的处理问题应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故未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遂向监管部门投诉,要求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经调查,本案合同签订时间在中标人向招标人示意解除施工合同之前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合同均有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招标人不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诉情况属实,故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裁定,认可投诉人主张。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启示】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向招标人递交的,约束投标人履行其投标义务的担保。招标人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可以根据合同履行需要,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为其履行合同义务做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