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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手续怎么办?掌上办理攻略速戳→
【信息来源: 市委改革办】 【信息时间: 2023- 11- 22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最近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窗口

接待了很多市民朋友

关于养犬的相关咨询

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下

如何在手机上办理

规范养犬相关手续

 



 


1、登录浙里办搜索“湖城管家”点击进入


 



2、点击“我要养犬”,办理养犬相关业务


 



3、根据主人所属区县,选择相应入口进入


4、若操作上有疑问,可点击“指南”进行查看,或拨打服务咨询热线0572-2653098进行咨询。


 

养犬应知应会

↓↓↓

  一、重点管理区内禁养烈性犬品种

 

 


  二、重点管理区内禁养大型犬的标准


  由于大型犬体型、力量巨大,容易造成视觉恐惧,发生攻击人行为时,被攻击人无法抵御且犬主人无法实施有效控制,容易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威胁生命安全。本市允许饲养的犬只不包括大型犬,即成年犬体高(犬肩峰最高处至地面的垂直距离)超过60厘米或体长(犬肩点至臀端外缘之间的距离)超过100厘米(含体高60厘米,体长100厘米)的犬只禁止饲养。


  三、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


  犬只出生满三个月后的十五日内或者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养犬人应当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四、犬只准养登记制度


  养犬人应当到犬只准养登记服务点或者登录养犬管理信息平台申请办理犬只准养登记。
  五、个人申请养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已办理居住登记;  (三)独户居住;  (四)所养犬只符合准养条件,并持有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五)无遗弃、虐待犬只的处罚记录;  (六)两年内无犬只被没收。


  六、携犬出户的,应当遵守以下规范


  (一)为犬只佩戴犬牌;  (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束犬绳全程牵引,束犬绳长度不得超过1.8米,或者装入犬笼、犬袋,做好安全防范;  (三)及时清除犬只便溺;  (四)主动约束犬只避让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孕妇;  (五)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收紧束犬绳或者怀抱犬只等安全措施;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