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5291/2023-00055 | 成文日期: | 2023-10-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政务信息公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市委改革办(市政务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综合处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台账。
第三条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包括以下内容:
(一)领导班子成员或工作人员变动情况;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目录;
(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记录;
(六)学习、培训、宣传记录;
(七)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
第四条 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存档。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