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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 湖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信息时间: 2021- 09- 28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以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为目标,深耕重点领域公开,做实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不断推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我市加快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

一、关注重点领域,促进政务公开服务透明化

(一)做好重大改革政策发布。围绕全市“五大争先战”工作部署,聚焦全面深化改革、数字化改革、营商环境优化、行政服务中心数字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用好政务“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策传输渠道,加强与各有关单位协同联动,发布重大政策、实施进展和权威信息,着力解决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助推高质量赶超发展。(责任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处、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综合处、电子政务推进中心)

(二)做好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管理,及时清理规范现行有效政策文件。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式公开,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除以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外,应通过南太湖号“政在问”“企业码”等栏目进行直播解读,解读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湖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等,并在征求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责任部门:综合处,法规处,其他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落实本单位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严格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推进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情况公开,提升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财政信息透明度。(责任部门:综合处,其他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二、聚焦社会关切,提升政务公开群众满意率

(一)做通服务咨询和政策解读。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全面建立覆盖智能导服、实体大厅窗口、政务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服务体系。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12345”等平台,加强智能答疑、数据检索、评价回访等功能开发,提高咨询服务的响应率、精准率、满意率。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全面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探索采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线上互动。扎实推进“领导干部窗口值周”“市民开放日”等线下活动,全面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责任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处、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推进中心、组宣人事处,其他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二)做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畅通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利益相关方列席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提高决策制定靶向性和质量,制定涉企政策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部门: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三)做优依申请公开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邀请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实行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责任部门:综合处,其他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三、加大探索创新,增强政务信息公开辨识度

(一)规范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结合行政服务中心智慧化改造,深化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高标准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验区,积极推进行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责任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处、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推进中心)

(二)推进公共资源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浙江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年本)》,加快完善以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为枢纽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张网公开、一站式查询。加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依法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力度。(责任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监督检查处)

(三)配合基层政务信息公开。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调整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按照“五统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载体配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管理机制)要求,配合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咨询、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依申请接收、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服务保障机制。(责任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处、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推进中心、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四、强化组织保障,夯实政务公开运行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处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调整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区建设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责任部门:综合处)

(二)加强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工作培训安排,着力强化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理念、能力和水平。围绕知识库建设、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定期组织政务公开联络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责任部门:组宣人事处、综合处)

(三)完善监督评价。完善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并列入政务办年度考核指标。(责任部门:综合处)

 

附件:1.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责任分解表

 

 


 

附件1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责任分解表

 

序号

类别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分值

1

主动公开

除涉密外,规范性文件100%公开,100%公开解读,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除以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外,应通过南太湖号“政在问”“企业码”等栏目进行直播解读。未按照规定公开并解读的每次扣5分

各处室、事业单位

20

2

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利益相关方列席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制定涉企政策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等,并在征求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未按照规定做好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并公示意见征求采纳情况的每次扣2分

各处室、事业单位

20

3

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全面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探索采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线上互动。未按规定及时解读政策的每次扣2分

各处室、事业单位

20

4

做好机构基本信息、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采购项目信息、两会提案议案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行政处罚情况、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等内容的及时主动公开。未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内容的每次扣1分

各处室、事业单位

20

5

依申请

公开

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及时受理、分析、答复公开申请,邀请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依申请公开100%及时回复。未按规定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的每次扣5分

各处室、事业单位

20

6

回应群众关切

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全面建立覆盖智能导服、实体大厅窗口、政务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服务体系。督查中发现有咨询漏洞或有咨询服务投诉的每次扣1分

政务服务管理处、 电子政务推进中心

10

7

扎实推进“领导干部窗口值周”“市民开放日”等线下活动,全面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组织活动不到位或未组织相关活动的每次扣1分

政务服务中心

10

8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深化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督查中发现有政务公开专区、线上办事指南公开不到位的情况每次扣1分

政务服务中心、   电子政务推进中心

10

9

基层政务信息公开

持续优化调整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按照“五统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载体配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管理机制)要求,配合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咨询、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依申请接收、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服务保障机制。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的一个扣0.5分

政务服务管理处

10

考核赋分说明:政务服务管理处、电子政务推进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总分按照共性分(1-5项)×80%+个性分(6-9项)计算,其他处室、事业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总分即共性分(1-5项)。考核总分按《市政务办2021年度考核办法》权重折算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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