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务办门户网站管理工作,提升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服务、解读政策、服务公众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互动性,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站管理目标
市政务办门户网站是基层企业了解和掌握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动态的渠道,按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各处室、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障信息内容等工作措施,扎实推动门户网站持续健康发展。
二、严格制度落实
1.信息发布及保密审查制度。需上网发布的信息,由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合理性进行把关。对所发布信息是否涉密,由各处室、事业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由分管领导审定。原则上对标有密级的“三密”文件,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的敏感信息,对标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密(保管、保存)”等警示字样的信息不予公开。(审查表样式详见附件3)
2.日常巡查制度。由综合处指定专人对门户网站的内容更新、页面功能等进行定期巡查,重点检查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并做好问题整改的跟踪。
3.绩效考核制度。因网站发布信息内容被政务办日常巡查、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抽查后要求整改或通报的,根据《市政务办(公管办、跑改办)2020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湖政务〔2020〕13号),按政务公开类工作实绩,对责任处室(事业单位)进行考核(牵头及配合部门同等扣分),总分10分,扣完为止。被日常巡查查实,发现扣分项的,每项扣0.5分;发现单项否决事项的,每项扣3分。被市级主管部门要求整改的,发现扣分项的,每项扣0.5分;发现单项否决事项的,每项扣5分。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整改的,发现扣分项的,每项扣1分;发现单项否决事项的,每项扣10分。(具体检查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关于责任落实
根据《市政务办门户网站有关栏目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要求,各处室、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确定联络员1名,负责网站栏目信息提供、检查维护等工作,各栏目内容更新按规定流程审批后,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要、紧急事项当日)报综合处发布。网站管理工作将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各处室、事业单位要认真排查疏漏,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网站运行正常。
2.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子网
独立子网板块中一级栏目“机构职能”下二级栏目“部门简介”由综合处维护,其余二级栏目处室情况由组宣处维护。一级栏目“政策法规”由法规处维护。其余业务栏目由交易管理处、监督检查处、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监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协会按各自职责自行维护。“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中的内容必须与政务办门户网站相关内容同步更新。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政务办
2020年6月19日
附件:1.市政务办门户网站有关栏目任务分解表、2.国务院办公厅局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3.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