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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 【信息时间: 2020- 06- 22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务办门户网站管理工作,提升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服务、解读政策、服务公众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互动性,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站管理目标

市政务办门户网站是基层企业了解和掌握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动态的渠道,按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各处室、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障信息内容等工作措施,扎实推动门户网站持续健康发展。

二、严格制度落实

1.信息发布及保密审查制度。需上网发布的信息,由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合理性进行把关。对所发布信息是否涉密,由各处室、事业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由分管领导审定。原则上对标有密级的“三密”文件,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的敏感信息,对标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密(保管、保存)”等警示字样的信息不予公开。(审查表样式详见附件3)

2.日常巡查制度。由综合处指定专人对门户网站的内容更新、页面功能等进行定期巡查,重点检查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并做好问题整改的跟踪。

3.绩效考核制度。因网站发布信息内容被政务办日常巡查、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抽查后要求整改或通报的,根据《市政务办(公管办、跑改办)2020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湖政务〔2020〕13号),按政务公开类工作实绩,对责任处室(事业单位)进行考核(牵头及配合部门同等扣分),总分10分,扣完为止。被日常巡查查实,发现扣分项的,每项扣0.5分;发现单项否决事项的,每项扣3分。被市级主管部门要求整改的,发现扣分项的,每项扣0.5分;发现单项否决事项的,每项扣5分。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整改的,发现扣分项的,每项扣1分;发现单项否决事项的,每项扣10分。(具体检查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关于责任落实

根据《市政务办门户网站有关栏目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要求,各处室、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确定联络员1名,负责网站栏目信息提供、检查维护等工作,各栏目内容更新按规定流程审批后,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要、紧急事项当日)报综合处发布。网站管理工作将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各处室、事业单位要认真排查疏漏,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网站运行正常。

2.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子网

独立子网板块中一级栏目“机构职能”下二级栏目“部门简介”由综合处维护,其余二级栏目处室情况由组宣处维护。一级栏目“政策法规”由法规处维护。其余业务栏目由交易管理处、监督检查处、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监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协会按各自职责自行维护。“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中的内容必须与政务办门户网站相关内容同步更新。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政务办

                                         2020年6月19日

附件:1.市政务办门户网站有关栏目任务分解表、2.国务院办公厅局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3.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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